“對背后‘保護傘’‘關系網’沒有查清的絕不放過,對背后腐敗問題沒有查清的絕不放過,對失職瀆職問題沒有查清的絕不放過。”近日,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徐昌健等1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斗毆罪、窩藏罪一案。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以來,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系統立足職責定位,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職能作用,進一步拓寬工作思路,加強分析研判,強化與政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堅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在一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積極開展督導檢查、專項巡察,確保中央和省委、州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州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昌健糾集社會閑雜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通過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有組織進行故意傷害、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建立起以徐昌健為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李自成、馬飛龍、張永福、李馮解等人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爾大、陳艷強、李小龍、李國成、馬冬林、李國勇、劉濤、曹建明等人為骨干成員,基本固定、層級結構較為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長期盤踞在景洪市城區及東風農場一帶,通過攔截邊境一線的走私貨物車輛實施敲詐勒索、以“保護”走私貨物車輛收取“保護費”和在非法開設的賭場“看場子”抽水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據悉,截至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22件,主要集中在集體資金資產管理、涉毒涉賭、流通領域市場管理等領域,涉及28人、6個單位。截至目前,已辦結14件、正在辦理8件。(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