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富寧縣紀委監委聚焦主業,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1至11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44件,結案3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0人。
從立案方式來看,黨紀立案審39件40人,政務立案13件16人,黨紀政務雙立案8件8人。
從受處分情況開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0人,給予黨內警告6人,黨內嚴重警告8人,留黨察看1人,開除黨籍17人,政務警告3人,政務記大過2人,降級4人,撤職3人,開除公職6人。
從涉案人員職級來看,涉及鄉科級領導干部16人,一般干部11人,農村、企業及其他人員13人。
按違紀違法行為劃分,違反政治紀律的1人,占處分總人數的2.5%;違反組織紀律的1人,占2.5%;違反廉潔紀律的8人,占20%;違反群眾紀律的1人,占2.5%;違反工作紀律的8人,占20%;違反生活紀律的6人,占15%;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25人,占62.5%。(陳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