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談話對我觸動很大,通過紀委同志的提醒和告誡,回想一下自己在講紀律守規矩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回去之后我將對照問題認真進行整改。”石林縣某單位“一把手”被縣紀委分管領導責任提醒談話后表示。
今年以來,石林縣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著力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及時匡正越軌、出界行為,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
壓實“兩個責任”,踐行“四種形態”。“如果黨組織早一點找我談話,早一點提醒我,早一點拉住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沉重的代價不能白付,不能搞“不教而誅”,落實好“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離不開黨委和紀委同向發力。石林縣深入實施《石林彝族自治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1+7”制度》,嚴格落實《石林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和《石林縣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讓責任具體化、條目化,為具體落實“四種形態”提供有力抓手和行動指南,確保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真正落實到位。1至11月,全縣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共開展日常提醒談話1094人次。
堅持動輒則咎,防止小過變大錯。無數案例表明,患常積于忽微,黨員干部“破法”無不始于“破紀”。全縣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上下更大功夫,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把實踐第一種形態的要求貫穿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等各項監督工作之中,讓監督關口不斷前移、盡量靠前。在日常監督方面,依托已建成的115個縣、鄉、村三級廉政談話室,對黨員干部和監察對象小過即問、動則輒咎,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談話提醒,使批評教育成為常態。在派駐監督方面,建立健全定期報告、及時反映情況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紀檢組長約談等方式,分類處置,對賬銷號。在巡察監督方面,聚焦發現問題,對巡察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督導相關單位舉一反三、認真排查、落實整改。1至11月,全縣共實踐第一種形態處理79人次,占52%。
持續發力加壓,把紀律和規矩挺起來。為有效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綜合運用第二、第三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露頭就打”,防止一般違紀違法發展成嚴重違紀違法,防止嚴重違紀發展成違法行為。1至11月,共實踐運用第二、三種形態處理64人次,占42%。除一害而眾苗成,刑一惡而萬民悅,果斷穩妥運用好第四種形態,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查處“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做到快進快出、快查快結,嚴肅處理、公開曝光,著力強化不敢、知止的氛圍,倒逼前三種形態更加有效。1至11月,共實踐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10人次,占6%。(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