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的監督檢查,通過日常調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防范集體決策的風險,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落實。
市委巡察監督緊盯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領導班子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督促落實整改,著力提高各級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的水平,推進集體決策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各級黨委(黨組)認真履行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的監督指導、檢查落實的主體責任,把部門決策和實施“三重一大”事項報告情況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決策的執行和決策后的實施效果等環節進行重點監督。
市紀委監委督導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發揮監督“前哨”作用,探索完善所監督單位落實“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提前告知制度、會議列席制度等,強化監督約束機制。
在加強日常監督的同時,該市還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重圍繞“三重一大”相關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嚴格有效、監督是否有力等內容開展重點抽查,對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相關黨紀法規嚴肅追究班子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其他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并通報曝光典型案例。(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