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昭通市紀委監委在開展扶貧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和作風建設抽查工作中,發現部分單位報銷差旅費、會議費、到基層交納伙食費和住宿費不規范,存在界定混亂,分類不清等問題。市紀委監委隨即針對存在問題下發整改通知,要求各涉及單位要嚴肅認真對待,切實加以整改。
日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落實相關長效整改措施,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基層報銷差旅費、會議費、到基層交納伙食費和住宿費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以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為基礎,充分查證有關文件規定和多方征求意見建議,制定下發通知,對全市各級各單位的差旅費、會議費、到基層交納伙食費和住宿費等相關事項進行再明確再規范。
通知規定,市級單位工作人員報銷差旅費要嚴格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嚴禁違反規定多報、虛報,嚴禁套取財政資金。
通知明確,單位通過社會化租用車輛等方式提供交通工具的,視同為“自帶公車”,不再報銷駐地內交通費。各單位召開各類會議,應按照昭通市市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督促各出差人員下基層就餐及住宿,堅持“費用自理”的原則,凡由接待單位安排用餐的,應按接待單位確定的收費標準交納伙食費。
“在執行前期差旅費、到基層繳納伙食費、會議費等相關制度期間,發現一些問題,但沒有引起足夠重視。通過紀檢監察機關的深入檢查,剖析問題原因,指出危害性,我們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對存在問題必須立行立改,否則就是害人害己。”昭通一位財政局的干部在出臺通知后感慨地說。
昭通一單位的會計高興地說:“通知對差旅費、到基層繳納伙食費、會議費等作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我們操作起來更加方便,同別人解釋也更加有了底氣。”
“任何制度都要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對開展季度抽查發現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及時反饋、跟蹤問效,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各單位不斷規范管理,用制度管錢管物,扎實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