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施甸縣召開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宣講會,各縣處級領導,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紀委書記,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中央及省市駐施單位、各人民團體領導班子成員,縣紀委監委全體干部職工共計370余人參加了會議。
此次宣講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含義和概念、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變中國等做了細致的講解。還結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對如何準確把握違規公款吃喝、違規配備管理使用公務用車、辦公用房、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事宜、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動車一等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等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解讀。此外還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與反“四風”、紀委監委的職責等概念進行輔導。
會議要求,中央八項規定是全黨作風建設的動員令,全縣黨員干部要以此次宣講為契機,深刻領會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意義。一是要再學習,全體黨員干部要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縣委實施細則進行再學習,繼續增強對加強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八項規定精神細則落實上來。二是要立行立改,要對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要求,進一步查找本單位、本部門在落實上存在的問題,以此次宣講為契機,對自檢自查、監督檢查、巡視巡察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制度,狠抓落實,著力推動作風轉變規范化、具體化、制度化。三是要見行動,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增強作風轉變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做好表率,從具體事做起,從細節做起,在廣大黨員干部中營造遵守規定、執行規定、落實規定的良好氛圍,切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吳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