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黨員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近日,馬龍區紀委班子成員分別對全區10個鄉鎮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實行黨委、紀委“雙約談”制度,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是馬龍區紀委監委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種有效方式。
為避免約談流于形式,區紀委監委制定約談方案,提前發出約談通知,明確約談內容、約談時間、約談主體和約談對象,區紀委監委常委(委員)按照聯系鄉鎮分工情況,采取“請上來”和“走下去”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區10個鄉鎮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逐一約談。同時,建立約談工作內部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黨風政風、組織、信訪、案管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共同抓好約談問題收集和整改落實。
工作中,按照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推動責任落實的流程,約談重點圍繞督促鄉鎮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及強化巡察問題整改落實,強化責任擔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督促鄉鎮黨委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加大正風肅紀和腐敗案件查處力度;深入了解被約談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具體規定、糾正“四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3個方面進行。此外,按照談話提綱,對各地開展紀律審查工作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輕微違規違紀問題進行重點提醒重點談。
針對約談發現的問題,建立約談工作臺賬,對約談問題實行“銷號”管理,做到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堅持誰談話誰負責要求,對約談事項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回訪,對不落實約談要求的,及時提醒,跟蹤督辦,責令整改。對未認真落實整改要求的,啟動問責程序,進行嚴肅問責,確保約談不走形式,取得實效。(李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