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堤鎮原黨委書記趙小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給予黨政班子成員和部分干部職工發放工作補貼,紅河縣紀委給予趙小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垤瑪鄉黨委書記朱福禎,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致使該鄉政府編造虛假名冊套取扶貧資金用于車輛修理、食堂接待、互聯網專線等費用支出的違規違紀問題,紅河縣紀委給予朱福禎‘誡勉’問責……”近日,紅河縣紀委監委通報了16起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和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釋放處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
今年以來,紅河縣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堅決拿起“問責”利器,推動“兩個責任”落實,持續釋放“有責必履、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傳導壓力震懾。同時,把問責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通過強化監督檢查、倒查追責、通報曝光等方式,倒逼黨員領導干部切實擔起主體責任,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質效。
把貫徹落實《問責條例》與精準扶貧、基層黨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等各項重點工作結合起來,嚴管厚愛、鐵面問責。嚴格貫徹落實問責程序,保障被問責對象的知情權、辯論權和申訴權。印發問責決定書并當面送達被問責對象,及時抄送決定書至組織人事等部門,確保問責執行到位,杜絕干部“帶病提拔重用”,監督被問責對象取消當年度考核評優資格,并視其情節取消其效能獎金。進一步建立健全通報曝光制度,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堅持每季度定期通報和專題通報相結合,提高查處問題的曝光率,提升查處典型問題的震懾力。
截至目前,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6起18人,對62名黨員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對24名進行誡勉談話,對10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函詢6個單位2人,給予黨紀處分30人,政務處分7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