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監委進一步強化監督,嚴把關口,不斷拓寬群眾監督舉報渠道,規范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截至目前,共回復黨風廉政意見86批次8897人,其中提出暫緩回復21人,不宜表彰6人,涉及全市54家單位。
規范審查程序。明確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由市紀委組織部會同信訪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以及歸口聯系的紀檢監察室等各部室,圍繞信訪舉報情況、黨紀政務處分情況和問責情況等方面聯合會審,逐一核實是否有信訪舉報問題線索、是否因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或問責,以及是否正在影響期內等多項內容,并及時出具廉潔審查復函,對政治上有問題的一票否決,廉潔上有“硬傷”的堅決排除。
強化線索運用。在建立健全“信、訪、網、電、新媒介”五位一體監督舉報平臺的基礎上,增強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審計等部門的密切聯系,拓展線索來源,廣泛收集問題線索。推行常態化紀律作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執紀方式,強化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標準,及時、迅速辦理。
嚴格責任追究。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的辦理事項、時限和回復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問責力度,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有隱瞞或弄虛作假,以致審查結論失準失實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