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書記,我們村小老寨組群眾反映組長娜某賬目有問題、公益林金沒有發放到位……”。勐馬鎮紀委書記接到臘福村監督委主任電話后立即著手部署調查工作。后經查實,臘福村小老寨組組長娜某將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15065元私自保管、非法侵占集體財產4550元……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都逃不過群眾的眼睛,只有充分發揮群眾的力量,織密監督網,才能從根本上鏟除‘問題’干部”。勐馬鎮紀委書記說道。
今年以來,孟連縣各鄉鎮紀委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充分借助群眾力量,激發群眾監督正能量,使監督無處不在。
著力宣傳群眾享有的各項監督權利,增強群眾依法監督的意識,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行使好監督的權利,保護和調動好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的積極性,從而把權力的監督作為自己的自覺行動。
提升群眾對村級事務的參與度和知情率,抓實“村民”提議、“兩委”審議、“兩會”決議等“三議”,做到議事過程公開、決議結果公開、執行效果公開的“三公開”。黨務、村務至少每半年全面公開一次,涉及財務的事項每季度公開一次,具體公開時間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代表決定,應當及時公開的事項隨時公開。
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和呼聲,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各類舉報案件,調查處理后進行反饋,接受監督。加強村組干部與廣大村民溝通聯系,建立民情信息庫,廣泛收集村情民意,確保群眾反映的合理化問題及時解決到位、涉及政策限制的問題詳細解釋到位。
完善群眾監督保障,為提供問題線索、檢舉揭發腐敗分子的群眾嚴格保密,對干擾妨礙群眾監督、打擊報復監督者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保護人民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以適當方式向監督主體反饋辦理情況,讓廣大群眾切身感受到監督的效果。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積極發動群眾,織密群眾監督之網,讓微權力在陽光下進行,才能讓群眾的監督作用在全面從嚴治黨進程中充分發揮。(劉逸飛 許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