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處分執行是否到位,不僅檢驗著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系統性、完整性,同時也體現著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等部門維護黨紀法規的堅定決心和實際行動。近年來,綏江縣紀委監委始終把抓好處分決定的執行作為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的責任擔當,自覺踐行黨的紀律部隊的職責使命,堅決維護黨紀國法權威。
按時按量送達處分決定。處分決定作出后,根據受處分人員身份和處分類別,及時在規定時限內將處分決定送達被處分人、被處分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組織人事部門,以便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執行好處分決定。
加大工作溝通協調力度。始終積極主動作為,切實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的溝通聯系,督促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限內按照規定辦理受處分人員職務、級別、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同時,每年均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自檢自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落實。
跟蹤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為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案件審理部門定期與組織、人事部門對接,認真核對受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同時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堅決防止受處分人員“帶病提拔”和評先評優。
抓實全覆蓋教育回訪。始終堅持以理服人、以紀教人、以情感人的工作理念,扎實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后半篇文章”,密切關注在處分期內每一位人員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狀況,及時開展教育回訪工作,積極幫助受處分人員知錯改錯,放下包袱繼續為黨和人民事業做出貢獻。今年以來,先后完成了對73名受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實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受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率達到100%。(康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