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面對監察體制改革后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臨滄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禍”,切實起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1至10月,全市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755人次。
嚴查快處,增強震懾效應。始終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對一般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做到與本人見面,談話提醒、函詢核實,防止小問題變成大錯誤;對在精準扶貧、惠農補貼、征遷補償等領域中嚴重侵害群眾利益以及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做到嚴懲不貸;緊盯干部作風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等方面,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肅,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
懲前毖后,靈活運用處置。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上下大功夫,通過談話函詢使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為常態;運用第二、第三種形態,防止一般違紀違法發展成嚴重違紀違法,既體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又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1至10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755人次,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占比分別為52.7%、29%、12.7%、5.6%,達到了懲治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良好效果。
規范程序,強化日常監督。為使批評教育成多數,紀律處分成少數,進一步完善第一種形態適用制度,細化適用情形、對象、措施、程序、標準、轉換原則等規定,筑牢防止黨員干部犯錯的“第一道防線”。同時,緊盯問題線索,通過日常監督、專項巡察、審查調查、風險排查、巡訪調研、線索篩查等方式,著力發現黨員干部在遵守紀律方面的“初病”和“隱患”。對于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運用提醒談話、約談函詢、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誡勉等方式進行處置,努力實現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趙國成 閆利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