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龍縣紀委監委合署辦公以來,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認真履行監督執紀監察職能職責,審慎穩妥使用留置措施,依紀依法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今年第三季度依法對2人采取留置措施。
今年5月,云龍縣紀委監委對長新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楊彥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7月12日,云龍縣監委依法對長新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楊彥德采取留置措施;9月3日,依法對縣環保局局長施旭東采取留置措施。
在留置工作中,大理州、云龍縣兩級監委實施聯合辦案,并從案情分析研判、組織調配力量、嚴格把控程序、封堵證據漏洞等方面入手,采取集體研究、請示匯報、完善制度、規范文書、監察建議等方式進行通盤考量。縣監委在留置工作中,請求州監委指派工作專班全程參與指導辦案,協調公安機關、審計機關、財政機關和相關項目主管部門依法參與辦案調查取證和留置工作,確保案件查辦審慎穩妥,蹄疾步穩。同時,依法運用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中的談話、訊問、詢問、留置、查詢、凍結、搜查、勘驗檢查、鑒定、調取、查封、扣押等12項措施,縣監委向長新鄉等相關部門下發監察建議書5份,責令對相關違紀違法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與此同時,為確保審查調查合法依規和證據鏈條完整,該縣堅持實體與程序并重,嚴把程序關、事實關和法律適用關,各個環節都全程留痕,每開展一項調查、每采取一項措施,都一條條對照監察法、一項項參照法律法規及黨紀黨規,進行逐一排查,集體研判。在案件審查組中增設證據審核組,著力封堵證據漏洞,確保證據鏈完整;案審室提前介入審理,提出意見建議,確保達到違法事實、情節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等標準;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通報案情和證據收集情況,并就取證程序、證據補充完善、法律適用等問題聽取意見。(許洪議 吳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