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文山市紀委監委圍繞執紀審查這一核心環節,聚焦主責主業,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推進正風肅紀。
處置反映問題線索157件159次,從線索來源看,上級交辦56件、信訪舉報44件、巡視巡察發現28件、監督檢查發現11件、公檢法機關移送10件、其他5件、審計發現4件、審查調查發現1件,無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移送。
立案審查調查57件,從違反六大紀律來看,除無違反政治紀律案件外,違反其他五大紀律22件,其中,違反工作紀律10件、違反群眾紀律7件、違反廉潔紀律3件、違反組織紀律3件、違反生活紀律2件。
實踐“四種形態”173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30人次,占75.14%;第二種形態16人次,占9.25%;第三種形態19人次,占10.98%;第四種形態8人次,占4.62%。
1至10月立案審查調查52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5人,政務處分22人,黨紀政務雙重處分15人,移送檢察1人,刑事處理8人。黨紀處分中,警告4人,嚴重警告6人,留黨察看13人,開除黨籍12人;政務處分中,警告3人,記大過2人,降級11人,撤職3人,開除3人。
1至10月,使用調查措施469人次。其中,談話60人(次),訊問10人(次),詢問62人(次),查詢221批次,調取112人次,鑒定4人(次)。
1至10月立案件中辦理職務違法犯罪18件,其中,貪污賄賂8件,玩忽職守9件,其他2件,無徇私舞弊、重大責任事故、濫用職權案件。
(黃鵬 田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