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單位主要領導,你是如何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貫徹過程中有哪些好的做法?存在哪些問題?特別是有沒有主動發現單位和干部職工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如何整改?”
“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實施辦法,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強化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方面你們做了哪些工作?”
……
這是州紀委派駐州委辦公室紀檢組對負責聯系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的一幕。
近日,怒江州紀委派駐州委辦紀檢組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及明察暗訪的方式,對負責聯系的7個部門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第三季度開展監督檢查,并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此次督查結果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了被督查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情況。督查發現,各部門黨委(黨組)均高度重視,兩個責任履行到位,但還存在班子成員上廉政黨課、專題黨課還沒有完成,單位內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查自糾和專項紀律作風督查檢查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等問題。
針對存在的問題,紀檢組面對面與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辦公室共21名同志進行提醒談話,要求單位主要領導,要真正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引起重視,以身作則,起好帶頭示范作用;要進一步把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壓實壓細、扛在肩上,按照年初工作計劃和簽訂的責任書,逐條逐項進行對照檢查,查缺補漏,把日常工作做實做細;單位內部要強化督查工作,時不時對班子分管領導、各科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督查,既要認真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也要嚴肅認真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把問題擺在桌面,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細化措施;要把督查與整改緊密結合起來,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熊國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