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芒市紀委監委把“四種形態”貫穿于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深入貫徹落實抓早抓小要求,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盯緊“關鍵少數”,管住“絕大多數”,不斷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定下“明規矩”。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出臺后,芒市紀委監委多渠道開展宣傳教育,要求黨員干部真正學通弄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強紀律規矩意識。通過典型案例通報等組織黨員干部開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進一步筑牢“底線”“紅線”意識。
上牢“一把鎖”。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在用好“第一種形態”的同時,不放松后三種形態,做到“四種形態”一起抓、準確把握“四種形態”之間的轉換情形。對存在違紀問題的,看事實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恰當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黨政紀處分等方式及時處理。
念好“緊箍咒”。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處分重心向輕處分和組織處理下沉,在嚴肅查處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同時,重視審查輕微違紀行為,做到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堅持“一案一剖析”,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用好反面教材,及時通報曝光,對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形成強大震懾。
據悉,前三季度,芒市紀委監委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69人,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10人次,占65.2%;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44人次,占26%;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8人次,占4.7%;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5人次,占4.1%。(劉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