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嚴格執行改進作風、勤儉節約、廉潔自律相關規定;不大操大辦、借機斂財;不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不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如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接受組織的調查和處理。”近日,雙江縣直某單位一名科級干部向縣紀委監委遞交《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宴請事宜報告表》,并作出廉政承諾。
近年來,雙江縣壓緊壓實“兩個責任”,狠治違規操辦宴席歪風,“不操辦、不參加”滲入越來越多的黨員干部骨髓。將整治違規操辦宴席納入全縣各級黨組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重要內容,制定下發《規范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的暫行規定》,明確了報告不及時、不如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縣直各部門加強對本部門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科級領導的書面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報送縣紀委監委和縣委組織部報備,報告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提醒談話。
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開展‘四風’專項整治為抓手,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縣實施辦法執行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緊盯每一個重要節點,突破每個具體問題,扭住不放、寸土不讓,堅決查處頂風違紀、屢禁不止的問題;對糾正‘四風’不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作風建設流于形式的單位,嚴肅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凡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今年全縣共查處違規操辦宴席案件3起,給予黨政紀處分3人。”(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