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制定出臺《麗江市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實施辦法》,確立新型政商關系標尺,劃出紀律紅線,促進政商關系“親”“清”良性互動,不斷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優化政務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秾嵤┺k法》規定,要認真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強非公有制企業的政策獲得感。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廢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不合理規定,掃除政策、體制、操作層面上的各種障礙,多渠道宣傳、解讀政策,切實提高政策知曉率。完善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市、縣區兩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掛鉤聯系2戶以上民營企業,每年到聯系企業調研不少于2次,督促落實民營經濟發展政策。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實現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菅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依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
規范政商交往行為,建立真誠互信清白純潔、良性互動的工作關系。《實施辦法》規定,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要嚴格遵守紀律規定和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提出了嚴禁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服務企業中撈取好處、謀取利益,增加企業負擔;嚴禁在與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交往中嚴禁對企業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在政務服務中對企業故意刁難、推諉扯皮、吃拿卡要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干預和插手企業正常經營管理等“八個嚴禁”。提出了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在與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交往中嚴禁給予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等“八個嚴禁”。劃出“紅色界線”、倡導“主動服務”,做到聯系服務零距離、正常交往有尺度。
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從嚴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實施辦法》規定,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主體責任,形成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合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擔負起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監督責任,暢通信訪舉報投訴渠道,建立市紀委監委、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工商聯信訪舉報溝通工作機制;堅持對政商交往中各種造紀違法行為“零容忍”,對政商交往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涉及政商關系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紀依規嚴肅查處。(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