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澄江縣紀委監委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執紀,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及時同本人見面,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確實在這方面我有不可推脫的責任,我意識到自己在工作中不夠擔當盡責。誡勉談話不僅是規誡也是勉勵,我想我知道以后應該怎么做了……”今年上半年,澄江縣水利局一名副局長對撫仙湖入湖排污口監管不力、不作為,縣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時,該副局長作出上述表態。
“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該縣紀委監委和紀檢干部把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履行職責的重要抓手,轉變慣性思維,把重心放在日常監督和嚴格執紀上,實現了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的轉變。
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用嚴明黨的紀律管黨治黨,共處理30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談話函詢12人次、占40%;第二種形態紀律輕處分、組織調整7人次,占23.3%;第三種形態紀律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2人次,占6.7%;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9人次,占30%。
“對那些嚴重違紀但未突破法律底線的黨員,要當頭棒喝,該紀律處分的紀律處分,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作出職務調整的作出職務調整,讓他們痛徹心扉;對那些不知恥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的,該立案調查的堅決立案、該移送司法機關的堅決移送,絕不姑息、絕不手軟。”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如是說。(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