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和省州紀檢監察機關關于追逃追贓工作的安排部署,鶴慶縣紀檢監察機關在抓好“打虎”“拍蠅”的同時,把“獵狐”工作落實落細,壓實責任,強化震懾。
強化領導,高位推動。落實監察法的新要求,切實加強對追逃追贓工作的領導,調整充實以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為組長的縣追逃追贓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信息情報小組和抓捕小組,負責全縣追逃追贓工作,用辦案的思維、法治的方式、戰斗的精神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及時傳導壓力,把基礎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采取切實有效的防逃措施,把新增監察對象全部納入防逃體系中。
細化任務,齊抓共管。在追逃追贓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和兩個工作小組,將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委,負責逃追贓日常工作事務和統籌協調工作;協調和督促做好全縣外逃人員的立案、調查取證、邊控、技偵等追逃追贓基礎工作。信息情報小組,由縣紀委監委分管案件的領導任組長,負責信息情報的收集、匯總、分析研判等具體工作。抓捕小組,由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領導任組長,負責實施外逃人員抓捕追逃的具體工作。完善紀檢監察、公安、銀行、通信多部門聯動機制,挖掘、發現外逃人員線索,創新方式方法,運用綜合手段,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精準出擊,形成震懾。在縣檢察院移送材料的基礎上,繼續查清外逃人員涉嫌違紀的犯罪事實和證據。采取經常與其家屬溝通聯系等方式,了解掌握外逃人員信息。抓實向外逃人員家屬成員宣傳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工作,取得家屬成員配合,做好外逃人員勸返工作。縣紀委監察委在縣檢察院移送相關材料的基礎上繼續查清外逃人員涉嫌貪污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及時妥善處理好政務處分事宜的同時,分工抓好基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勸返、布控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抓捕準備工作,并對追逃追贓工作人員提出了工作紀律和要求,確保追逃追贓工作萬無一失。(董曉燕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