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耿馬縣不斷強化“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的要求,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理念,以上率下,把全面從嚴治黨一步一步向縱深推進。
清單化明責。印發《2018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細化縣委班子、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責任清單51項,明確縣直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36項。縣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6次、涉及議題16項,縣委主要領導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批示25件,帶頭講黨課2場次285人次,縣委、政府領導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112份。
流程化履責。縣委和主要領導注重“全過程領導”,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責任項目推進和落實情況,定期研究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定期對班子成員責任推進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約談提醒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班子成員。特別是監察體制改革后,縣委主要領導定期研判問題線索、分析反腐形勢、把握政治生態,第一時間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對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處置決定等認真審核把關,隨時聽取重要事項匯報,牢牢掌握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
制度化督責。縣紀委監委聚焦監督主業,細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辦法、約談提醒問責辦法等,做到督責不間斷、問責不手軟。更新縣處級領導廉政檔案38份,縣管領導干部廉政檔案801份,排查廉政風險點1100余項。截至目前,受理信訪舉報95件,處置問題線索54件,立案27件33人,結案22件22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2人。使用談話、查詢、扣押等各項調查措施511次,運用“四種形態”處置170人。采取“兩個責任”記實辦法,把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履職情況分別制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記實表》,記錄日常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倒逼責任落實墜底。(劉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