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雖是懲戒也是警醒,希望你以此為新起點,放下思想包袱,做好崗位工作,爭取好成績。”“我犯了錯誤,組織對我不離不棄,今天還主動找我談心,關心我,鼓勵我,我沒有理由自暴自棄。”這是大理市紀委監委案審室干部在雙廊鎮受處分黨員楊某家中開展回訪教育中的場景。在加強紀律建設中,大理市紀委監委著眼“治病救人”,積極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多措并舉做好紀律處分“后半篇文章”。
專項檢查防折扣。堅決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權威性,每年聯合組織、人社、財政部門進行一次處分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查處分送達宣布情況、查工資調整、查年度考核、查處分影響期執行情況,切實杜絕在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中走形式、搞變通、打折扣。
剖析原因促整改。在典型案例剖析上狠下功夫,做好個案剖析、共性崗位剖析,分析發案原因,總結發案規律,查清制度漏洞,找準崗位風險。舉一反三、以案促改,推動發案部門和其他部門,更有針對性地在加強廉潔教育、理順體制機制、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權力運行、強化監督制約等方面積極整改。
回訪教育暖人心。堅持“上門談心”式的回訪為主,對外出務工等特殊人員采用委托回訪、信函回訪等方式,做到對受處分黨員回訪教育“零遺漏”。全面了解受處分黨員思想、工作、生活情況,為他們解讀紀律條文、解決思想困惑,幫助他們端正態度、重拾信心,讓紀律處分有力度、有尺度,也有溫度。
警示教育強震懾。通過編印警示資料、通報典型案例、開展廉政宣講等形式,借助“身邊案例”具體實在、針對性強的特點,以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督查黨員干部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認真對照查擺問題,做到知敬畏、存懼戒、守底線,不斷提升紀律教育警示作用和震懾效果。
今年1至8月,大理市紀委監委開展紀律處分執行情況專項檢查5次、糾正問題3個,開展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16人次,剖析4個典型案例、撰寫案件警示材料7份,通報典型案例5件。(李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