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蒙自市委切實擔當起從嚴治黨、從嚴治吏主體責任,多措并舉暢通干部“下”出口。
市紀委監委與市委組織部等各司其職,認真做好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的發現與查核等相關工作。同時,運用好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市紀委監委、審計、信訪、公安、法院、檢察等部門之間的聯系溝通,形成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從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干部問題線索,切實保障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有關工作順利開展。
認真落實日常調研、外出報告、離任審計、能上能下、函詢誡勉、提醒約談等規定,延伸監督鏈條,切實把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要求落到實處。及時全面地掌握干部情況,及時發現“下”的干部,將不適宜干部“下”的情形納入到綜合分析研判內容,創新和細化干部“下”的綜合分析研判方法,健全干部“下”的分析研判機制,從分析研判中識別“下”的干部。同時,積極聽取群眾意見,綜合運用個別訪談、座談、民主測評、滿意度測評、民間走訪等方法,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聽取與被考核對象關聯度、知情度較高的工作對象、服務對象和其他知情人的反映,了解和印證干部的情況,及時了解和印證“下”的干部。
做好調整下來干部的思想疏導工作,將“下”的干部納入到談心談話范疇,及時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給予關心幫助;另一方面,認真對照《蒙自市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和《蒙自市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辦法(試行)》,從工作職責、平時考核、日常管理等方面抓好對“下”科級干部和受處分黨員干部的管理,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對“下”后不能有效履行崗位職責、不守紀律、不講規矩,上“自由班”甚至游離于組織管理之外的,視具體情況進行談話、誡勉、批評教育或降職處理。對年齡偏大、曾在領導崗位的黨員干部,注重發揮他們經驗豐富、業務熟練、善于處理復雜問題的優勢,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狀況,安排他們協助班子成員抓好某個方面具體工作,為他們發揮作用搭建平臺、創造條件。對年輕的非領導職務干部和受處分黨員干部,有針對性的交給他們任務、壓擔子,進行培養鍛煉;對能力強、表現好、成績突出、群眾公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按程序提拔使用。(李天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