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瀘水市對全市在職在編的1323名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并對涉及經商辦企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全面清理整治,進一步落實了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斷加強了公務員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及時轉發文件,提出具體要求。自接到文件以來,第一時間將文件進行轉發,并對開展好本項工作的時間、范圍、步驟、方法等提出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各個階段的目標任務,理清了市級各部門各單位工作思路。為更為全面排查到相關情況,在文件中明確了“12380”和干部監督室電話兩個舉報電話,廣開監督門路,強化工作效果。
強化動員部署,及時組織學習。要求各單位于8月15日前集中組織學習一次整治工作有關精神,特別是中央和省的有關政策依據。為了執行好政策,確保政治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各單位各部門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黨紀黨規,傳達學習了《關于開展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傳達到了每一位公務員,統一了思想認識,明確了政策界限,增強了公務員參與專項整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比對核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全面排查所屬公務員經商辦企業(包括從事微商、電商)情況,組織所屬公務員認真填寫《明細表》,并簽字承諾不參與任何經商辦企業的活動。及時將公務員信息提供給工商部門核實公務員經商辦企業情況。在收集齊各單位各部門上報的情況報告、《明細表》《統計表》和《匯總表》后,將各單位基本情況與工商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雙向比對,確保全面摸清全市公務員經商辦企業(包括從事微商、電商)的情況。
理清工作現狀,從嚴清理整改。根據比對情況,及時將信息反饋給涉及單位,要求他們對公務員從事或者參與盈利性活動(包括微商、電商等)、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做到“三個不放過”,即:登記不齊或漏報瞞報不放過、清理不徹底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做到專項清理工作縱橫結合、不留空白,確保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有序開展。(楊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