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縣紀委、組織、財政、人社、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公務員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加強全縣公務員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明確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黨委(黨組)為本部門專項整治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紀委、組織、財政、人社、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為專項整治的主責部門,要求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按照有關安排部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圓滿完成。
同時,明確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要對照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及時將公務員個人填報的個人數據進行對比,并督促清理整改;由縣委組織部對全縣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逐一核實,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此外,組成專項整治工作督查組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存在問題的,將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組織人事部門把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其他營利性組織兼任職務的情況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專項治理成果運用。
“各級要認真傳達專項整治精神,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傳達至每一位干部職工,做到講明政策底線、劃出政策紅線,不斷增強紀律和法治意識,嚴格規范公務員規范履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段文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