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四風”反彈,杜絕“節日腐敗”,確保清正廉潔過節。近日,州紀委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下發通知,重申“十個嚴禁”,并對中秋國慶節期間紀律作風提出要求。
通知強調,在中秋國慶節期間,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嚴守紀律規矩,嚴格遵守節假日值班制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實施辦法、“十個嚴禁”以及廉潔自律的各項相關規定,以中紀委、省紀委和州紀委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為鑒,嚴防在機關或企業食堂、內部賓館和培訓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檔小區或寫字樓“一桌餐”接受吃請,以各種名義套取資金用于吃喝送禮,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旅游,用公務卡給私家車加油等問題。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既要帶頭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隊伍以及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再次重申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實施辦法以及“十個嚴禁”,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州紀委有關文件精神以及近期中紀委、省紀委和州紀委公開曝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新聞通報,通過正面學習宣傳和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杜絕節日腐敗,做到令行禁止;對苗頭性問題敢抓敢管,堅決糾正,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營造崇廉尚儉、風清氣正、健康文明的節日氛圍。(肖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