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縣緊緊圍繞干部職工不想干、不會干、不敢干的“慵懶散慢浮腐”等問題,向惰政宣戰、向惰政問責,研究制定《蘭坪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辦法(試行)》《蘭坪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實施方案》,分3批召回30名扶貧干部進行“回爐鍛造”,試崗考核合格后全部返回原崗位工作。
摸清實數。各單位對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不勝任現職相關信息進行收集,對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情節較輕、未造成社會影響,認為需要預警的,進行提醒談話;對存在問題較為突出,造成一定影響,需通過召回教育整改的,按規定提出召回意見。
消除疑慮。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召回不勝任工作的干部開展談心談話,科級干部由縣委有關領導開展談心談話,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和科級以下干部由單位主要領導開展談心談話,談話內容主要包括,召回對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對下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加強思想溝通解除召回對象心結,放下思想包袱用心工作。
嚴格程序。經認定的不勝任現職干部,在單位或一定范圍內進行召回對象、理由等公示后,每季度上報一次召回人員名單,縣“干部召回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上報情況啟動召回管理程序、舉辦培訓班。
提升效果。在召回管理教育培訓中采取理論學習、軍事訓練、實地觀摩、討論交流發言、撰寫心得體會等相結合的教學方式,提高參訓學員的積極性,使參訓學員主動學、自覺學,找不足、找差距,主動讓學員參與到理想信念,紀律作風、業務能力、職業素養等“回爐鍛造”中。同時,培訓期間召回人員各方面的表現將納入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包括理論考試、考勤和心得體會考核,三項考核中有一項不合格的,即視為本次培訓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將對個人進行提醒談話,對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楊東 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