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城區印發《關于開展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針對在職在編的公務員違反《公務員法》《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組織中兼任職務的情況進行專項整治,強化全區公務員隊伍建設。
本次專項整治要求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嚴格落實責任,嚴守黨的紀律,做好對中央、省、市、區專項整治工作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公務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規范公務員履職行為,強化紀律和法制意識。對整治范圍內的公務員(按行政工資關系統計)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情況,對照《古城區公務人員投資辦企業、在私營企業兼職情況明細表》《古城區公務人員投資辦企業、在私營企業兼職情況統計表》《古城區公務人員投資辦企業、在私營企業兼職情況匯總表》進行深查細糾,確保全區每一名公務員都清查到位,保證清理整頓的起底工作深入、細致,所收集整理的數據真實、準確。
古城區紀委、監委、組織部、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抽調人員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組,按照職能職責等情況進行分工合作,保證采集的相關數據與填報數據比對甄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更強。并按照《關于開展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比對甄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察、檢查,壓實各責任單位、部門整治工作的責任。
據悉,此次古城區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將以責任落實為導向,把整治工作中故意隱瞞、虛報情況等問題納入責任追究范圍,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責任人責任;對實際發現整治范圍內的公務員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問題進行整改糾正;對存在問題拒不整改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黨紀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潘青松 和淑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