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州著力整合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位一體”監督資源,建立互相協同、互相制約、互相貫通的工作運行銜接機制,形成上下“一盤棋”的監督合力。
在落細巡察監督上做好銜接。巡察進駐前,執紀監督部門將聯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綜合情況全面、客觀、準確地通報給巡察組。巡察過程中,注意發現派駐(出)機構是否存在越位、缺位問題,督促駐在部門落實主體責任是否到位。巡察結束后,及時將巡察整改反饋意見移交派駐(出)機構和執紀監督室,由兩個部門配合巡察辦督促整改落實。對派駐(出)機構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巡察辦及時將問題情況報告分管領導,同時移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調查處理。今年以來,共對18個黨組織進行巡察,發現并反饋109個問題,移交37條問題線索,充分發揮巡察監督“利劍”作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在加強派駐監督上做好銜接。制定出臺了《西雙版納州執紀監督室與派駐(出)機構協作配合暫行規定》,明確派駐(出)機構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的監督,認真督促駐在部門明晰、細化、落實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三重一大”規定、“主體責任清單”和“廉政風險防控清單”320份,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76份。對駐在部門開展“查、聽、談”工作,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落細做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執紀監督部門與相應派駐(出)機構召開12次工作例會,分析研究工作,共享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干部廉政檔案640個,體現監督抓在日常、抓在前面。
在實施監察監督上做好銜接。制定出臺了《西雙版納州派駐(出)機構案件辦理程序》,明確由執紀監督部門督促指導并配合派駐(出)機構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工作,注重運用“蹲點”、調研等面對面談話方式開展監督,全面掌握聯系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工作、作風等情況,對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執紀監督部門對派駐(出)機構監督執紀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高監督執紀質量,用好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兩把尺子”,發揮優勢互補,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今年以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23人次,函詢35件次。
在強化黨風政風監督上統籌銜接。制定出臺了《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機關協同推進監督職責的指導意見》,建立黨風政風監督部門與執紀監督部門內部協作機制,負責安排派駐(出)機構日常監督工作,加強與紀檢監察監督室和巡察辦的監督工作日常溝通協調,督查重要監督事項落實,匯總、分析、報告相關監督情況,提出意見建議。通過每月定期排查,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扶貧領域案件19件24人;共受理涉惡問題線索12件,辦結4件;受理中央保護督察組交辦轉辦生態環保領域信訪問題68件,問責20人、3個單位,提醒談話44人。(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