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文山州紀委積極創新監督機制,探索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相結合,努力實踐領導“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方法和新途徑,安好監督“探頭”,盯緊盯實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讓“八小時以外”不再成為監督盲點。
出臺監督辦法,完善管理機制。以處級干部為重點,研究出臺“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重點監督領導干部工作時間以外在各種社交場合、公共場合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紀律作風規定、社會公序良俗和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在社區、家庭中的道德品行表現等,并督促各地各級黨委(黨組)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監督措施,著力消除監督盲區和死角。丘北縣制定干部家訪、情況通報、報告備案、抽查核實、聯席會議、專項巡查、暗訪監督、有獎舉報、問卷調查和考評考核“十項制度”,更好地筑牢加固干部監督“防火墻”。
劃定監督內容,提高監督“精度”。梳理負面清單,明確規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不可參與、實施的15種行為。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進一步拓展和細化監督內容,把在公共場所酒后滋事、無理取鬧,不注重家庭、家教、家風,鄰里相處不和睦,不講誠信,惡意逾期不歸還貸款、欠繳住宅物業費、水電費、侵占小區公共綠地、私搭亂建等行為納入監督內容。
多維立體監督,提升監督實效。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信息及其應遵守的有關規定在網絡、媒體和各級辦公場所等進行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設立監督信箱和電子郵箱。聘請“八小時以外”監督員,同時制發《文山州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表現情況監督卡》和《文山州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信息報告表》,對照“標準”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同時,強化結果運用,將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述職、述責、述廉和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
“加強對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也是加強對公職人員管理的現實需要。如果‘八小時以外’作風經不住考驗,必定影響‘八小時以內’。挺紀在前,就是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讓干部把接受監督當成習慣。”州紀委、監委相關領導強調。
截至目前,該州已聘請“八小時以外”監督員79人;開展問卷調查3次,發放問卷調查表25388份,收集問題反映959個;州委主要領導共開展提醒談話11人(次),州級領導共對分管部門領導干部開展提醒談話162人(次)。(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