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細化職責任務,強化責任擔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責任落實。近日,江川區出臺《玉溪市江川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派單制實施辦法(試行)》。
《實施辦法》指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派出清單主要包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任務。《實施辦法》規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兩種形式進行派單,定期派單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組織研究派出本季度主體責任清單,聽取上季度主體責任清單落實情況報告;不定期派單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巡察辦根據日常監督檢查、執紀審查、談話函詢、巡視巡察、專項整治等發現的問題對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派單,推進工作落實。
《實施辦法》強調,對落實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工作不力、擔當不足的,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巡察辦將采取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問責等方式督促糾正整改。
《實施辦法》的出臺,通過由各級黨組織向領導班子成員派出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方式,派任務、明責任,較好地解決了少數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不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壓力傳導層層遞減、責任虛化等問題,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層層傳導、層層落實。(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