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監督,嚴把關口,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表彰”,近日,龍陵縣紀委、監委在認真總結以往黨風廉潔意見回復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出臺了《黨風廉潔意見回復實施辦法》。
按照程序規范、責任明確的要求,《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廉潔意見回復內容、分級負責審查、回復程序及要求。《辦法》明確對干部提拔任用(職務職級并行)、干部試用期滿不宜轉正、暫緩轉正、暫緩辦理退休手續或辭去公職等情形進行審查回復。在收到黨風廉潔征求意見函后,由縣紀委組織部填寫《黨風廉潔情況征求意見表》,分送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五個紀檢監察審查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干部監督管理室及縣委巡察辦11個科室進行聯合審查,對是否有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及核實情況,是否因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或問責,是否正在影響期內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由各部門負責人對審查情況把關簽字蓋章,確保被征求意見對象廉潔情況得到全面、如實、準確的反映。
縣紀委組織部匯總審查情況,擬定書面審查意見,分情況報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定或紀委常委會研究后,及時出具廉潔審查復函。意見反饋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政治上有問題的一票否決,廉潔上有硬傷的堅決排除,做到有“病”說“病”、有“患”言“患”,不回避、不護短,向組織和單位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潔審查材料。
出臺《辦法》是深入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一項重要舉措,有效解決了回復對象多而雜、動態把關難等問題,有利于提高黨風廉潔意見回復的效率和質量,促進回復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今年來,該縣共審查回復黨風廉潔意見39件,其中評先評優集體66個,黨員干部408人。(邱蕾 陳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