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出臺《玉溪市紀檢監察干部及相關人員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登記備案制度(試行)》和《玉溪市紀委監委借調人員、看護人員政治審查制度》,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制約,規范執紀審查、監察調查工作,引導紀檢監察干部嚴格遵守辦案紀律,構筑起嚴防“燈下黑”制度防線。
“兩項制度”圍繞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工作的潛在風險點,通過建章立制,強化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的監督。紀檢監察干部不得向監督執紀、審查調查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違紀違規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借調人員、看護人員必須填寫相應的政治審查表報審,審查完畢后交相關部門備案。借調人員、看護人員存在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在影響期;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等情形的,視為政審不合格。政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與執紀審查、監察調查和留置看護工作。
“兩項制度”直指監督執紀監察重要環節風險點,突出“人”這個關鍵因素,從制度層面規范了工作程序,立起規矩、劃出紅線,對規范內部管理,加強日常監督、有效防范“燈下黑”提供了制度保障。(封清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