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當前中心工作、部門業務工作有機結合、全面融合,壓實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強化日常監督檢查,近日,貢山縣紀委印發《貢山縣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考核工作以季度督查和每月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督查抽查結果將作為年終部門(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定檔次的重要依據。
季度督查堅持全覆蓋,嚴格按照《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季度督查表》逐項對全縣各級各部門進行嚴格督查,關鍵看在具體工作中有沒有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有沒有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等;季度督查結果要求,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被督查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情況,堅持問題導向,形成問題清單,提出整改意見,明確完成時限,突出抓在平時。
月抽查堅持問題導向,抽查對象主要針對季度督查中發現工作滯后、推進不力的部門(鄉鎮),對抽查情況進行認真記錄、綜合評價,突出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履職情況,要看是否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加強對部門(系統)干部職工,特別是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切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同時,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派的權威、駐的優勢和監督“探頭”作用,根據《貢山縣紀委關于明確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單位及紀檢監察室聯系單位的通知》,開展季度督查與每月抽查堅持以縣紀委為主,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對監督、聯系部門進行督查、抽查,按照工作要求,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季度督查表、抽查檢查表,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部門,次月再重點進行抽查,切實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不折不扣的堅決貫徹執行。(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