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區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案件審理工作,堅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規、執行到位、管理規范,以新“三十二”字方針嚴把案件審理的六大關口。
嚴把鄉案區審關。對鄉鎮自辦案件實行“鄉案區審”工作機制,采取兩級審核的辦法,即鄉鎮紀委自辦案件在調查結束后,先由基層紀委書記對案件進行審核把關,再將案件調查卷送到區紀委進行二次審核把關,形成審理報告后,再由鄉鎮紀委按照處分批準權限報同級黨組織批準,作出處分決定。
嚴把事實證據關。在形式審核階段,對證據材料進行反復鑒別、反復推敲、反復認證,認真審清證據來源是否合法、證據鏈條之間是否連貫、證據是否確鑿可靠,對違法錯誤事實不清、程序文書不全的案件堅決不予接收;主動與被審查人所在單位進行溝通,對被審查人的一貫表現、群眾評價以及在調查過程中被審查人的思想動態進行全面掌握,進一步對事實證據進行核實、印證,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嚴把辦案程序關。對所有案件從辦案程序、查辦案件手段、保障黨員和被調查人權利、審理程序、審批程序、處分執行程序等多個方面的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手續完備、程序合法,依紀依法辦案。
嚴把辦案時效關。對一些重要、疑難復雜、時間緊及任務重的案件,審理人員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協同審查調查人員辦案,參與案件調查情況分析,審閱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并及時為案件審查調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規咨詢,正確把握查審分離的界限,幫助解決審查調查過程中遇到的案件定性異議問題,為實現“快審快結”打好基礎,保證審理準備工作做到位及案件審理的時效性。
嚴把定性量紀關。在保證辦案質量上起到審核把關的作用,同時還杜絕先定后審、未審即定的現象,使案件審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對于重大、疑難、復雜和意見分歧較大的案件,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和溝通;對于定性“吃不準”的案件,及時向上級紀委求教;對于涉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罪名定性及證據要件無法把握的問題,及時與司法部門協調聯系,邀請第三方機構介入,爭取做到對每件案件定性準確。
嚴把處分執行關。制定處分決定執行清單,處分執行情況逐項銷號,送達處分決定同時附送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報告表、降低職務和工資執行情況報告表及年度考核表,要求處分決定宣布后60日內,按表中內容填寫報送案件審理室跟蹤監督促落實,確保處分執行到位。(楊學敏 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