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景洪市明確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今年以來,共查處“六個嚴禁”方面的問題3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人,提醒談話1人,通報批評3人。
建立聯動機制,強化整治合力。結合職能職責,明確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國土資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7個單位為“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主責部門。同時,各鄉鎮(街道)、農場紀(工)委對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促檢查。
突出整治重點,提升整治效能。主責部門切實擔負起牽頭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腐化墮落等重點問題;督促責任單位認真對照“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自查自糾,在規定時間內形成書面情況報告,切實抓好抓細專項整治工作。
落實長效監管,鞏固整治成果。定期開展專項整治,形成常態;把“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范圍,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制度規定,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