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玉龍縣紀委、監委把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作為加強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強化對黨員干部約談提醒,有效發揮“第一種形態”的防微杜漸、抓早抓小的監督效應。
把常規約談作為督促各級責任主體落實責任的重要抓手,以各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貫徹落實脫貧攻堅、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生態文明建設、兩違整治等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為重點,由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對16個鄉鎮黨委、紀委、玉龍山辦事處和14個縣直部門的47名主要負責人進行分批約談,進一步壓實各級責任主體的責任。
“對鄉鎮黨委、紀委和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工作約談,目的在于督促提醒各級責任主體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實處。”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上半年,該縣紀委、監委聚焦脫貧攻堅、生態環境保護、兩違整治等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著眼于黨員干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輕微的問題,積極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68人,其中,常規約談47人、提醒談話10人、函詢1人、誡勉3人、通報7人。
“黨員干部身上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就要通過批評教育、約談提醒等措施,及時咬耳扯袖,讓他們在紅臉出汗中,增強紀律意識,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如是說。(寸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