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紀委、監委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報告制度,通過教育提醒,加強預防,對領導干部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有力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
加強教育提醒。“全市各級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及時、如實地向組織報告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近日,麗江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對10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廉政提醒談話,重申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同時,市紀委、監委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范圍、內容、報告程序、受理組織等做出明確規定,提高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自覺性。
嚴格規范管理。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進行培訓宣講和輔導,及時提醒督促領導干部按規定嚴格填報有關事項,并完成信息化錄入處理和校核。領導干部有需要報告的事項,要求第一時間報告,并填寫個人有關事項變化情況報告表、領導重要情況報告單。截至目前,市紀委、監委共組織填寫上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56份,并對報告情況進行仔細匯總分析,存入干部本人廉政檔案,對不報告、未如實報告或不及時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進行談話教育提醒,督促其改正。
強化監督檢查。對報告人不按規定請示報告或不如實請示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干部所在單位不按規定及時報告干部重要情況的,查明情況后,約談黨委(黨組)負責人,并視情節輕重,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整改,必要時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涉嫌違紀違法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