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文山市將村級財務清理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糾正和查處各種財經違法違紀行為,從源頭上斬斷不良作風的“資金鏈”。
制定印發《文山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申政策紀律紅線,明確清理整治對象、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完成時限、紀律要求等,強化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完善三個階段進行,全市74家單位開展自檢自查,自查面達到100%,各單位相繼制定任務清單、建立臺賬,填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對自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在規定時間內整改落實到位,堵塞制度漏洞。組織139個村(社區)兩委、1654個村(居)民小組簽訂村級財務專項清理承諾書,實現村級財務監管全覆蓋。
突出重點,檢查抓細抓實。市紀委監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組成4個專項檢查組對17個鄉鎮(街道)村級財務專項清理和57家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采取查看會議記錄、實地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賬簿、走訪、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對舉報線索明確、社會反映強烈、日常監管問題較多、自查自糾不認真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保證治理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加大巡查力度,強化工作督導。市紀委、監委聯合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組織力量有重點地開展督促指導,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督促各責任單位針對重點抽查發現的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督促整改落實,對發現的資金使用違規違紀行為問題線索,督辦典型案件,驗收治理效果。
強化問責,形成震懾效應。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不認真,以及拒絕接受重點檢查的部門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對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嚴重違法亂紀的,特別是轉移資金、頂風違紀、突擊花錢的,進行嚴肅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營造“不敢腐”的良好氛圍。(呂玉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