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是否擬定主體責任清單,班子成員是否運用約談、函詢、誡勉等第一種形態開展工作,干部職工是否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糾‘四風’情況如何……”。近日,麗江市紀委、監委細化檢查考核評分內容,對今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交叉檢查。
市直單位的半年責任制執行情況由派駐紀檢監察組交叉檢查,縣(區)黨委、政府半年責任制執行情況由市紀委常委帶隊,抽調市、縣(區)紀委監委分管領導和黨風政風監督室干部參加。“交叉檢查有利于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和縣(區)紀委監委之間互相學習對照,找出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相互借鑒學習,進一步提高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水平。”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說到。
此次檢查的內容包括,牢固樹立“四種意識”,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管黨治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強化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縣(區)開展巡察工作和被巡察單位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依法依規嚴肅追責等七個方面的情況。
同時,檢查細化了評分標準,將領導班子落實集體責任、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深入糾正“四風”、開展“不作為”和“慢作為”問題整治、公開工作、監督檢查、民主打分七大項細化為37小項具可操作性的考核要點,檢查工作從7月2日開始到7月30日結束。
各檢查組本著務實高效的原則,在檢查中不召開大規模的匯報會,在各縣(區)、市直部門開展自查并寫出自查報告的基礎上,采取明察暗訪、查閱資料、簡要聽取匯報、座談等方式進行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時整改。
在對各縣(區)、市直部門上半年執行責任制情況初步評分的基礎上,由各執紀監督室、審查調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各聯系縣(區)、市直部門分別打分,結合各縣(區)、市直部門參加“政風行風”熱線解決問題情況、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通報曝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