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麗市紀委、監委堅持挺紀在前,用足、用好、用活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把日常提醒、批評教育、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作為常態化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防止“破紀”演變為“破法”,有效保護政治“森林”生機勃發。
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常態化約談作為實踐“四種形態”的重要抓手,通過日常監管、信訪舉報、巡視巡察、交辦轉辦、審計監督等方式精準甄別;通過任職廉政提醒、教育預防提醒、警示教育提醒、糾錯誡勉談話、問責處分談話等形式精準約談,統籌考慮節點、性質、口碑、態度“四個因素”精準處置,著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堅持“個人重大事項、重要時間節點、發現傾向性問題、群眾對干部不良反應”四個必談,使提醒談話融入日常,抓在經常。開展常規性談話1056人次,其中縣處級開展常規性談話17人次,鄉科級及以下開展常規性談話1039人次。
堅持把實踐第一種形態與后三種形態有機結合,相輔相成。嚴格對照“六大紀律”,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放松后三種形態尤其是第四種形態,發揮案件查辦的震懾力。開展調查性談話203人次,其中談話函詢6人次,初步核實談話96人次,審查談話92人次,審理談話4人次,問責談話5人次。(張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