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對我來說是一個污點,但同時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讓我深刻認識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處分下來后,在領導的引導和鼓勵下,在同事的關心和愛護下,我沒有自暴自棄就此頹廢,而是不斷地反省自己,潛心從自身找錯誤,查不足,積極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良思想和習慣,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嵩明縣供銷社一名受處分黨員對回訪人員說。
為全面掌握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動態,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監委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入做好受黨紀政務處分人員的思想轉化工作。自工作開展以來,共對32名受到處分的黨員干部進行了回訪教育。通過回訪教育,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規范程序,對癥下藥。制定下發《嵩明縣紀檢監察系統回訪教育辦法》,明確回訪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和誰處理誰回訪的原則。一般采取直接回訪的方式,由下達處分決定的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回訪,上級機關可以委托下級代為回訪。對不便于直接回訪或委托回訪的受處分人,也可采取發送回訪教育征求意見函的方式回訪。要求各回訪組針對不同的回訪對象,提前熟悉被回訪人違紀案件的案情和與案情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定有針對性的回訪舉措。同時,通知回訪對象結合自己受處分情況及自己近期思想、工作狀態,提前撰寫個人受處分期間的《現實表現材料》。
精準施教,消除顧慮。回訪期間,回訪組通過召開座談會、面對面交談等方式,一方面幫助回訪對象找準違紀原因,分析違紀事實,解讀違紀依據,幫助他們從思想深處認識到錯誤;另一方面鼓勵回訪對象要解開思想“疙瘩”,鼓足干勁,積極投入工作,繼續干事創業。同時,回訪組認真聽取回訪對象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難,積極為他們尋求解決的辦法。與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座談、征詢意見、了解情況,根據受處分人員的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給予實事求是的肯定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予以批評指出。
歸檔整理,發揮實效。建立回訪檔案,對每個回訪對象進行登記,做到一人一檔。回訪結束后,填寫《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登記表》,連同《現實表現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報送縣紀委案審室,歸入本人案卷。回訪結果作為恢復黨員權利、解除行政處分、崗位調整、提拔任用和年底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回頭看”中,涉及一般干部27人,副科級干部3人,正科級干部2人,通過回訪教育,實現了“回訪一人、改變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此次街道紀工委回訪教育,使受處分黨員感受到組織關愛。回訪教育是為了全面了解受處分黨員的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幫助受處分干部正確認識自己的錯誤,能客觀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問題,以黨員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積極的為黨和政府工作。”楊橋街道紀工委回訪同志談道。(王藝蓉 陳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