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紀委、監委印發通知,就開展新一輪“小金庫”清理整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小金庫”禁而未絕,與紀律觀念淡薄有關。近年來,昭通各級各部門圍繞“小金庫”現象開展系列治理,問題已不多見。但少數單位、少數干部紀律觀念淡薄,不收斂、不知止,“小金庫”現象依然存在。昭通市紀委、監委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以落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以“零容忍”態度,展開新一輪“小金庫”清理整治,切實整治心存僥幸者。
明確工作重點,狠查“七大類”。新一輪“小金庫”問題清理,將重點整治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以經營收入不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七類行為,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的行為。
強化問責,讓頂風違紀者受到嚴懲。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將按照中央和省、市黨委、政府相關紀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先免職,再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查處工作中,既要追究單位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典型問題,公開曝光,以此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懲處信號。(虞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