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壓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云縣紀委、監委把常態化“約談+問責”作為提神醒腦、加壓明責、推動工作的利器,于近期約談了53個縣直部門、12個鄉(鎮)黨委、紀委主要領導,切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充分發揮約談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析理明責、糾偏正向的重要作用,堅決杜絕流于形式、隔靴搔癢、零碎敲打式的約談。通過有的放矢、直面問題式的約談,讓被約談人心中有觸動,肩上有責任,讓約談不浮于表面,真正發揮治本作用和威力。
約談做到開門見山,沒有客套、客氣話,主談人直指問題,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面,逐一指出被約談人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以及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對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的領導、抓班子帶隊伍、匡正用人之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強化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帶頭廉潔自律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在落實監督責任方面,主談人對下級紀委及約談對象履行監督責任情況進行評價并提出存在的問題,對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通過約談,督促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親自擔當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刻反思、切實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上狠下功夫,著力解決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執行不力等問題,不斷提高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政治意識和能力水平,切實把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