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把“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通過建立科學有效、規范嚴謹、責任明確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擬提拔任用干部、擬評優對象“廉政體檢”,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評優”。
守住廉潔底線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嚴格堅持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廉潔意見回復制度,切實做好廉政把關工作,切實排除有“硬傷”的干部。2018年,麗江市紀委、監委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結合實際出臺了《中共麗江市紀委黨風廉潔意見回復暫行辦法(試行)》,對擬任人選廉潔情況審查工作進行規范,著力防止干部“帶病提拔”。2018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作出黨風廉潔意見回復1879人次。
把好責任關,實行分級審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負責審查,市紀委、監委負責審查市管干部、市級機關其他干部;各縣區紀委、監委負責審查縣管干部和縣級機關其他干部;各鄉鎮(街道)紀委負責審查鄉鎮機關干部和村(社區)干部。
嚴把程序關,全面審查。采取歸口管理,分級審核,統一回復的方式,嚴把黨風廉潔意見回復的事實關、程序關。紀檢監察機關收到廉潔自律情況征求意見函后,由紀委組織部牽頭,依次征求信訪室、執紀監督室、審查調查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和聯系部門紀檢組的意見,進行聯合會審。同時為避免遺漏征求意見對象的問題線索,要求現在聯系的執紀監督室既要向之前聯系的紀檢監察室征求意見,也要向案件監督管理室查詢已辦結的相關問題線索,規范審核流程。按5個工作日內反饋回復意見的時限要求,根據干管權限,明確責任部門、工作職責,層層把關、簽字背書,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科學研判,精準回復。紀檢監察機關相關部室聯合會審后,紀委組織部對各室反饋的結果進行梳理審查,重點審查是否有信訪舉報件或初核存在的問題;是否有違紀違規被立案審查的情況;是否有違紀違規被組織處理、問責或紀律處分的情況;是否嚴格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等。通過充分收集廉政信息、為干部廉政情況精準“畫像”,根據10種回復意見,準確研判決策,對每一名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明確作出結論性意見,向組織提供真實、全面、準確的廉政鑒定材料,不耽誤干部選拔任用,也不讓“帶病”干部蒙混過關。(張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