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不斷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形勢新任務需要,加強和改進玉溪市紀檢監察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務領導決策、服務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結合實際制定《玉溪市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考核辦法》。
《辦法》規定了紀檢監察信息報送的基本原則及堅持問題導向的總體要求,將各縣(區)紀委、監委,市紀委各派駐(出)機構,市委巡察機構,市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列為考核對象。辦法中對中央、省、市采用信息以及領導批示信息加分情況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規定定期通報信息采用情況。
《辦法》中還進一步明確獎懲措施,規定對所報送的信息嚴重失實或遲報、漏報、瞞報重大緊急信息的給予扣分處理,同時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參加年度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個人評選資格;長期不報送信息或因遲報、漏報、瞞報重大緊急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分管領導要到市紀委辦公室說明情況。市紀委辦公室以年終信息工作考核積分情況為主要依據,每年初評選和通報表揚上年度“玉溪市紀檢監察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玉溪市紀檢監察信息工作先進個人”。信息考核內容同時納入市紀委、監委年度業務考核,強化結果運用。
下一步,玉溪市將以此為契機,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信息業務培訓,切實增強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信息工作質量和水平,確保玉溪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李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