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貫徹執行省紀委“四項制度”工作中,抓實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監督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工作。
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工作,嚴肅紀檢監察干部外出報批報備和請銷假制度等工作規范,嚴明工作紀律,強化規則意識,劃出規矩“紅線”,扎緊紀檢監察干部行使權力的制度籠子,讓紀檢干部守底線、知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至。同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線索處置、立案審查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
建立完善民主集中制。在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處置執行等執紀審查的每個環節都經過集體研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精準把握政策,做到寬嚴相濟。同時,突出監督執紀工作各個重點環節,梳理出應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清單,細化完善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審理、采取審查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制度,制定信訪接待、線索處置、談話函詢、立案審查和案件審理等流程圖,著力形成工作流程明晰、職責權限明確、文書表格完備、各項要求具體、監督管理到位的工作規范體系。實行執紀審查時限提醒制度,對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各階段時限實行即時提醒。對辦理時限即將屆滿的,提前3至5日送達《辦理時限提醒通知》,提醒和督促承辦部門及時辦結或按程序辦理延期手續。各縣市結合實際,不斷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監督執紀審查調查工作。(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