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針對普洱市委辦、市政府辦通報的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清單化明責、痕跡化履責”舉措,要求綜合派駐各單位認真對照通報的共性問題,認真自查自糾,進一步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每一個步驟、每一個環節都要留下痕跡,保證以后有據可查,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了專題研究,就得有會議記錄或相關資料……”這是駐普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組長在檢查派駐監督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時提出的工作要求。
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明確指出,自查自糾要重點看在主體責任方面,是否存在責任分解不夠具體、“一崗雙責”抓而不實、運用“四種形態”不充分、制度落實力度不夠、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臺帳資料不全不實的等問題。
自查自糾要求綜合派駐單位要強化“清單化明責,痕跡化履責”舉措,結合實際擬出黨組織集體責任、主要領導責任、班子成員責任清單,認真落實履行主體責任紀實,對排查的問題列出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銷號,并加強痕跡資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檔案痕跡材料。(賀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