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瀾滄縣紀委、監委始終把紀律審查當作業務中的業務、主責中的主責,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1至4月,共立案26件,結案12件,處分21人。
暢通舉報渠道,深挖問題線索。通過專項巡察、監督檢查、交叉檢查、集中重點督查等多種形式,主動發現問題。充分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來信、來訪、電話等舉報體系,拓寬舉報渠道。同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的問題線索進行逐一核查,今年1至4月共處置問題線索67件。
踐行“四種形態”,抓早抓小抓嚴。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著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綜合運用函詢、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精準用實“四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線索迅速處置、及時糾正,用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今年以來,共處置問題線索37件處理35人,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4人,占68.5%,第二種形態處理7人,占20%,第三種形態處理4人,占11.4%。
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強化警示震懾效應。突出重點問題,分類篩選典型案例,確保每個重點問題都有典型案例通報。今年以來,針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廉潔紀律、主體責任落實不力、侵害群眾利益以及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等典型案例通報3期,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0人次。(高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