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推進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積極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堅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正風反腐,一刻不停歇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現“1+1>2”的預期目標。
堅持把監督擺在首位,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發現苗頭就及時提醒糾正。堅持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與所分管黨員干部談話等制度,嚴格談話函詢標準,改進談話函詢方式,發揮抽查核實的監督作用和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勵作用。1至4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人員264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69人次,占比64.01%;第二種形態88人次,占比33.33%;第三種形態3人次,占比1.14%;第四種形態4人次,占比1.52%。
針對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問題,堅定不移、精準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減存量,按照“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的要求,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敢于向違紀違法行為亮劍,嚴肅查處失責失職和違紀違法問題。
1至4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86件(次),較2017年同期增長15.53%;處置反映問題線索206件,同期增長68.85%;立案審查81件涉及97人,同期分別增長30.65%和增長21.25%,其中縣處級7件7人,鄉科級23件36人;給予處分89人,同期增長102.27%。(舒英妹)